汽车的同一个故障修了三、四次还没有修好,车主往返修理好几趟还敢怒不敢言……这些以前看似“正常”的事情马上就要结束了。
《管理规定》要求,汽车和进行二级维护后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其中,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规定中说明,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并且汽车修理厂在3日内没办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没办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就即将实施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记者正常采访了京城几家比较大且正规的汽车修理厂。在汽修三厂,本田维修站的负责人和记者说:《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出台实施对我们既是约束也会带来一定的好处。随着汽车家庭化进程的加快,汽车行业早已从单一的卖车赚钱逐步过渡到维修保养、技术服务、后勤保障等方面,而正规的维修厂因为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修东西的人作保障,企业因此能留住并吸引更加多的车主到技术、服务都有保障的维修厂。我理解,即将实施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有实力的修理企业既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鞭策:只有做的更好才能吸引更加多的消费者。
同样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一些小的汽车修理企业和路边小修理店来说则不是什么好消息。《规定》从法律上基本杜绝了一些小店再赚黑钱的机会,尤其是《规定》中的“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汽车无法正常使用的,汽修厂应及时无偿返修”最让他们头痛。原来只要把客户糊弄出去就能赚钱的事再也不可能会出现了。
“因为实力不够、设备不专业,技术不突出,又不是品牌专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像我们这样的小店不是什么好消息。”一家汽修小店的经理对记者说了真心话。
同一个问题,作为汽车维修行业的负责人则明显站得高人一头。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表示:《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实施就是从根本上规范汽车维修企业的行为,鼓励、支持有信誉、有技术、有实力的汽车修理企业做大做强;对实力不够但通过努力能够达到服务标准的促其尽快达到规范标准;而对那些既没实力、又缺少技术的小店甚至黑心店则要坚决取缔。
“实施管理办法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真正的服务好消费者,让我们消费者满意。”这位负责人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