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陵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工作,我中心拟定公开遴选具有相关检验测试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年度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提供CMA和CATL资质原件或复印件,通过农业农村部2024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优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7.近一年承接过海南省内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的检验测试的机构优先,需提供相关项目证明材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9.根据资质、报价、业绩和服务等因素综合评定条件最优的报名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
2.水产品(最重要的包含鳊鱼、鲫鱼、大口黑鲈、乌鳢、黄鳝、牛蛙、对虾、罗非鱼、金鲳鱼、淡水白鲳、石斑鱼、篮子鱼、草鱼、鲢鱼、鳙鱼、东风螺及水产苗种等根据当地实际养殖情况调整)
参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执行。
检测数量以成交单位单价计算,项目总价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其中例行监测样品要求收到样品后7个工作日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监督抽查样品要求收到样品后3个工作日出示检验测试报告。
(三)报名单位一定要提供详细报价清单,且报价应包括检测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样品和检测报告运输、邮寄费用、开具发票等所有相关费用。
(四)报名单位一定要在2025年4月1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送至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检验检测中心301办公室报名,逾期不受理。
(六)参加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其资质不得使用其他法人单位资料,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导致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