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 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精确性和完好性承当单个及连 带法律责任。
依据《公司法》《非上市大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经公司挂号机关核准,公司 运营规模:食用淀粉、工业淀粉、抗性 淀粉、预糊化淀粉、食物增加剂(变性 淀粉)及复配食物增加剂的出产、出售; 玉米粉出产、出售;玉米深加工及产品 出售;饲料的出售;保健品的生 产、 出售;粮食收买、贮存、出售及加工; 从事货品和技能进出口事务(国家限制 公司运营或制止进出口的货品和技能 在外); 造纸化学品(风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 品、监控类化学品在外)出产、出售; 出售豆制品(其他豆制品,分公司凭据
第十二条 经公司挂号机关核准,公司 运营规模:食物增加剂出产;食物增加 剂出售;食物出产;食物出售;食物销 售(仅出售预包装食物); 粮食收买;农副产品营出售卖;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食加工食物出产;保健食物 出产;保健食物(预包装)出售;饲料 出产;饲料增加剂出产;饲料增加剂销 售; 货品进出口;技能进出口; 专用化学产品制作(不含风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营出售卖(不含风险化学品); 豆制品制作;豆制品出售;
运营); 一般货品路途运送。(依法须经同意的 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展开运营 活动)
路途货品运送(不含风险货品); 生物基资料制作;生物基资料出售;新 资料研制技能;技能服务、技能开发、 技能咨询、技能交流、技能转让、技能 推行;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坚持不变,前述内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挂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