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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是公共服务 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
来源:优直播斯诺克直播    发布时间:2025-06-13 20:57:33 浏览量 : 11 次

  “信用修复是政府向公司可以提供的公共服务,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4月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特别提到信用修复要加强监管。有关部门已注意到一些第三方机构信用信息更新不及时,甚至要求有偿修复,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谎称能够“提前修复”大肆敛财。

  李春临介绍,建立信用修复制度是为了给予失信主体改过自新的机会,推动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制度和措施,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效能。但是也要看到,修复规则不统一、部门之间协同不到位、第三方机构与政府部门信息不同步等问题还比较突出。针对这样一些问题,《意见》作出了明确部署。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完善信用修复制度,重点从统一规范、强化协同、加强监管三个方面落实好相关要求。

  在统一规范方面。主要做到“三个统一”。统一公示窗口,明确“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行业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公示本部门领域之外的公共信用信息,解决多头公示带来的信用修复难题。统一受理渠道,按照“前店后厂”模式,由“前店”“信用中国”网站接收信用修复申请,再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推送给“后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实现信用修复集成办、高效办。统一修复规则,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统一设置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在提高信用监管精准性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在强化协同方面。信用修复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对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效能和使用者真实的体验至关重要。将推动“信用中国”网站与行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实现企业一次修复、多系统自动共享。

  在加强监管方面。信用修复是政府向公司可以提供的公共服务,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下一步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信用修复领域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营造良好的信用修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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